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常见问题
问: 组织登记在省外的申请人可否向本省申请许可?提供互联网信息的场所、设施在省外的可否向本省申请许可?
答: 组织所在地即组织注册登记地。
问: 一个组织想同时通过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可以合并申请吗?
答: 已充分考虑到这样的情况,在申请表上已设计了服务形式一栏,组织可同时勾选多种服务形式,一表申请,一证许可。
问: 互联网平台和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寺观教堂提出申请的具体程序是否一致?
答: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寺观教堂和非宗教组织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都是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从事传播平台服务,还须提交平台用户管理规章制度、用户协议范本、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等材料。
0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