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广西省申请条件和要求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广西省申请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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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西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进行审查和颁发,自治区范围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由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实施。

申请网址:http://zwfw.gxzf.gov.cn/

公示网址:http://zwfw.gxzf.gov.cn/gxzwfw/bjgslist/gotoBjgs.do?deptCode=11450000007565952L&webId=1

代办电话:18300003210(张工)

受理条件根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7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规定,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2.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3.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4.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审查方式及标准

审查方式:

书面审查。

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 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正面印制;

4. 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审查标准

1.证明文件等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 复印材料应清晰可辨认;

3. 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与申请书(表)保持一致。

木准企服代办广西地区范围:

南宁、桂林、柳州、梧州、贵港、玉林、钦州、北海、防城港、崇左、百色、河池、来宾、贺州;靖西、岑溪、桂平、北流、东兴、凭祥、荔浦、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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